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真是本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

他解释了中国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的来处。

但又不像很多书,一提到“国民性”就是纯粹的批判,或嘲讽,他倒没有。他对中国人有踏实的了解,有敏锐的观察,有抽丝剥茧的犀利分析,却没有那种置身事外的态度,对“你国人民”的高高在上的指手画脚。他感同身受,却又不感情泛滥,始终保持着一个学者的理性。

阅读此书,他笔下带出来的这种观世的态度,比他告诉我的知识本身,对我更有价值。

无法展开评述他的所有见解,本文只挑出他对中国人的婚姻的观察这一点来说。为什么“爱情”这件事,在中国人的婚姻中如此不受重视?中国人的婚姻为什么不需要爱,甚至相当多的人,认为没有爱,才是更适合的婚姻?

他在书中这样写道: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如果事业小,夫妇两人的合作已够应付,这个家也可以小得等于家庭;如果事业大,超过了夫妇两人所能担负时,兄弟伯叔亲戚全可以集合在一个大家里。

中国的家庭,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之间只是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

我所谓普通的感情是和纪律相对照的。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而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

 

《乡土中国》来源于作者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当时作者应《世纪评论之约》分期连载14篇文章,《乡土中国》由这些内容、文章辑录而成。

作为清王朝终结后成长起来的第一代人 ,费孝通既受西式教育又受中国传统教育。1938年 ,已获博士学位的费孝通归心似箭,为避开战火,他从西贡辗转至云南,进入当时吴文藻执掌的云南大学社会学系,并负责由云大和燕大共同合建的社会学工作站。不久,在日军的炮火催逼下,工作站被迫迁往呈贡魁星阁。从 1938年到 1949年 ,将近“不惑”的费孝通迎来了其学术生命的高峰 ,尤其是在《世纪评论之约》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乡土中国》由这些内容、文章辑录而成。

基本观点

《乡土中国》先是提出中国社会总体上具有乡土本色,之后再从这个总体特点出发,对中国社会基本结构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结构清晰的向读者展示了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和特点。

(一) 乡土本色

大抵是全书的总论 ,它从“乡”与 “土”的社会特征入手来谈乡村社区如何从家庭这样 的种子长成中国基层社会的参天大树。

在《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中,费孝通为中国社会下了一个定性—“土”。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有三个特点:第一与泥土分不开,第二不流动性,第三熟人社会。“土”指的是 土地、社、农业和守土意识 ,“乡”指的是群、故乡和具 体的时空坐落。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 ,而关于熟悉感 的培养。

“乡土性”强调的是对土地的重视, “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 的谋生方法”;“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 的”,靠土地为生的人是离不开土地的, 以土地形成了人们居住的环境形成了家庭, 形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单元—乡村。乡土社会的人口流动性缓慢的特点使乡村生活很富于“地方性”特点,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 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

(二) 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

文字常常是与知识联系在一起,乡土社会的知识则是一种来自生活经验的习惯,不需要过多思考。“极端的乡土社会是老子所理想的社会,鸡犬相闻 ,老死不相往来”。不但个人不常抛井离乡 ,而且每个人住的地方常是他的父母之邦。生于斯 ,死于斯,的结果必是世代的黏着。这种极端的乡 土社会固然不常实现 ,但是我们的确有历世不移的企图……”甚至经验也无需积累 ,只需重复 ,也就没有历史变迁。也就是,乡土社会受空间狭小、时间阻隔的影响不存在。文字对于他们来说对生活没有影响也没有需要。如果文字要下乡的话,要等基层发生改变以后才能进行。

(三) 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

在外国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乡土中国》传达出:中国的乡土造就了中国人独特个性—“私”, 同时也建构了中国独特的人际关系—“差序格局”。“差序格局” 是费孝通提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观点。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方“捆柴”一样的团体格局,而是一种“差序格局”。费孝通把中国的社会结构比 喻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 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的”。每个网络都是以“己” 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 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如何。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

(四)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

在“差序格局”的影响下, 乡土社会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乡土社会的社会秩序是一种礼治秩序,它是靠着“礼”来维持的, 礼是来自于社会经 验的积累,靠的是传统, 靠的是文化。礼从教化的过程中养 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从, 人服从这种礼是主动自愿 的。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人们追求的是“无讼”。 “礼是社会公认的合适的行为规范”,礼的维持力量与法不同,法依靠国家的权力来维持 ,强迫实施的 统治秩序。而礼依靠的是传统的力量, 依靠的是人们自觉 的遵守, 是一种由个人推展至社会的规范准则, 它正是与 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相互配合适应的,通过不断重叠、蛛 网式的社会关系网络影响到其他人, 进而在整个社会营造 一种合适的统治秩序。所以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礼治秩序 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

礼治的实现必须要以传统的经验可以解决社会生活问题为前提的, 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中 ,“礼”的教化是难有说服力的。而恰恰如此,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甚至是“一成不变的”所以,乡土社会得 “无为”的统治,是一种长老政治得以稳固,并且成为乡土社会的基础。

(五)血缘与地缘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指出 ,乡土社会的社会流动不构成社会性质的根本改变 ,仍旧是血缘大于地缘:“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 ,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 上开垦 ,另外繁殖成个村落 ,它和原来的乡村还是保 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用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方去的人并不能像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 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 如果这些没有 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 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 ,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 但是事实上这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 当困难。” 真正能对这一关系造成冲击的是商业 的发展:“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 ……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 ,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

由此,可以得到结论: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六)从欲望到需要

在此部分,费孝通先生说“在乡土社会中人们可以靠欲望去行事,但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值得,于是产生了需要,因之有了计划。”在乡土社会中,个人的欲望是合与人类生存条件的,欲望经过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指导,而且是自觉的、依照经验的。而在现代社会,人们做出行为,要按照他们的需要做出计划。

总而言之,欲望是简单直接的,而需要是依照功能计划的。欲望是人的本性,但欲望的内容是文化的产物。同时,从社会学的意义上来看,科学那么神圣的东西,也不过是达到欲望而产生的功能罢了。

乡土社会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传统模式,早已渗透进我们的文化中,甚至可以说已经深入到了骨子里。时至今日,经过需要的思想变革,这种乡土社会的思想仍然影响着中国人。

结语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模式的一本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书。这本书,向读者解释了中国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的来处,剖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与特点。即使是在2020全面小康即将到来的今天,书中的许多问题依然若隐若现,费孝通先生勾勒出的那个中国乡土社会仍未消逝。

因此,《乡土中国》的意义不仅仅是对社会学研究的,它对于解决中国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也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只有先了解社会问题的具体来源起因,我们才能更好从之中吸收经验,并且结合具体情况解决问题。